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国土资〔2016〕333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厅机关各处室、化石局: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推广随机抽查,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实施细则(即“一单两库一细则”);今年年底前,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底前达到100%全覆盖。
为进一步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省厅制定了《辽宁省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完成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定发布,稳步推行随机抽查,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对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全覆盖。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29日